蒙冤24小时-老村长酒业营销总经理自述

时间: 2024-03-15 21:02:55 |   作者: kaiyun官方下载app

  00:35:我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某自媒体发帖指出老村长酒有质量上的问题的文章,并提出事发地在河南,我想到这指的是2011年12月份在河南荥阳市发生的一场对老村长酒污点化报道的事例,但该文章的主要内容之夸张表达之离奇,让我十分震惊!

  00:51:我组织召开老村长酒业相关部文章来自中国酒业新闻网门负责人电话会议,立即再次全面排查涉及该文章的相关事宜;

  08:30:我拿到了文章中所提及的河南事例涉事产品的质检报告,该报告当时由荥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指定权威机构检测。质检报告数据显示,涉事产品质量完全合格,全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对该事例的发生,我们也感到十分痛心,当时也及时派人到场慰问。但权威检验测试报告已经证实,该事情的发生并不是因为老村长酒的产品质量所致。我不禁感到诧异,为何四年前一起早有定论的事例会被再次翻出?这样一篇明显带有污点化的报道,为何一夜之间会在网上被恶意推送?

  15:50:我与公司法律顾问及两名同事到涉事自媒体办公室诚恳拜访,准备细致释疑,希望对方能了解真相,纠正错误报道。但对方情绪激动,拒绝沟通,在办公的地方面对咱们进行了长达20多分钟的咆哮式宣泄,声称国内某某大型消费品企业都求过他。过程中我只要一开口,对方就双手直摆、大声喝止, 对我做出的任何澄清都拒绝听取,对我提出的任何质疑也拒绝回应。最后,当我司法律顾问向对方阐述有关不实报道可能涉及的司法内容时,对方未等我方法律顾问发言和出具律师函,粗暴打断,声称“你们有招数只管使,我黑白两道都欢迎”,同时开始把我和我的同事往外轰。

  天道酬勤,商道酬信,我们大家可以谦虚低调的做正事、做实事,但是咱们不可以莫名其妙蒙受不白之冤,不能任人造谣中伤、混淆视听、恶意抹黑。

  1、主动提供该媒体借题发挥所涉及事例中当时由荥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权威机构在2011年12月28日出具的质检报告,再次澄清事实。(质检报告详见附图1-3)

  2、为对消费的人负责,我司平时一贯积极主动向国家监管部门送检,现将我司于2015年9月9日最新送检、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2015年9月25日出具的产品质量报告向社会公布, 以兹证明我司产品质量合格。(质检报告详见附图4-7)

  3、并将继续将企业当前在售各批次产品再次送到国家有关部门进行权威检测,以正视听。

  4、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启动司法诉讼程序,坚决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我们也将基于已备好的完整资料,向微信平台的管理方进行举报。以上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同时,如果大家针对此事有任意的毛病,或指导性的意见、建议,请发送到我的邮箱,我愿意随时与大家交流。再次感谢社会各界和众多购买的人长期以来对老村长酒业的关怀、对老村长酒的厚爱!